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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达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信息
信息标题: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碳化试验箱及混凝土动弹性模量测定仪招标公告[2011/3/20 10:45:21]
招标邀请书 
为满足建设施工需要,我公司计划以招标形式购置掺钢渣尾泥砼耐久性试验设备,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及主要技术规范 
1.1设备名称、数量: 
1.1.1混凝土碳化试验 一套 
碳化箱、气体分析仪、二氧化碳供气装置(气瓶、压力表和流量计) 
1.1.2混凝土抗冻性能试验 
共振法砼动弹性模量测定仪(共振仪) 一台 
1.2主要技术要求: 
1.2.1碳化箱:温度20±2℃,相对湿度70±5%,二氧化碳浓度20±3%; 
1.2.2气体分析仪:分析二氧化碳浓度,精确到1%; 
1.2.3共振仪:输出频率可调范围:100-20000Hz。 
1.3配置要求: 
投标项目的其它特殊配置,请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2、投标所需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 
2.1投标书 
2.2产品制造厂的资格报告; 
2.2.1企业营业执照; 
2.2.2组织机构代码证; 
2.2.3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2.2.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5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特业许可证、产品检试验报告或合格证; 
2.2.6资产及财务状况; 
2.2.7所投标项目近三年来的销售报告; 
2.2.8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情况及承诺; 
2.2.9总部地址/传真号/电话号; 
2.2.10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2.11主生产厂不能生产的零部件,但能够保证从其他厂家获得供货的工厂名称和地址及主要零部件的名称; 
2.2.12产品制造厂在中国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住址(如果有)。 
2.2.13企业简介 
2.3贸易公司或代理人的资格报告 
2.3.1投标人名称; 
2.3.2总部地址/传真号/电话号; 
2.3.3产品制造厂授权的经销代理证书; 
2.3.4成立日期和注册日期; 
2.3.5营业执照; 
2.3.6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2.3.7 组织机构代码证; 
2.3.8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9产品生产(制造或经营)许可证;(国家公告批次) 
2.3.10所投标项目近三年来的主要销售业绩; 
2.3.11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或有关规定及承诺; 
2.3.12 企业简介 
3、合同一般条款 
3.1目的港(站):需方指定地点(鞍山); 
3.2投标报价及结算货币形式:人民币; 
3.3交货期:投标书注明。 
3.4供货范围:按供货清单(出卖人要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 
3.5验收标准:国家(如果有)或行业标准(由出卖人提供并在投标书内注明); 
3.6质量保证期:从设备后验收之日算起12个月; 
3.7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期限12个月; 
3.8逾期交货违约罚金:超过合同交货期后交货,每七天为合同价格的2%,不足七天按七天计算,违约罚金在买受人支付货款时扣除; 
3.9合同终止条件:出卖人在交货期后15天内未能完成交货,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 
3.10出卖人负责买受人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 
4、一般要求 
4.1投标人应对投标项目的主要结构形式、材料规格、标准配置和选装配置加以详细说明。 
4.2投标报价包含买受人终支付给出卖人的全部费用的价格(能否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4.3投标报价除标准配置价格外,还要注明单项选装配置(如果有)的价格。 
4.4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书写。 
4.5出卖人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的标准,对于技术规范中没有给出的标准,出卖人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的权威标准,且该标准应是有关学会组织近颁布的。 
4.6出卖人应使买受人使用其设备或其任何部分的过程中,免受三方因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的侵权行为而提出的赔偿要求,如果任何三方提出侵权损失赔偿要求,应由出卖人负责处理纠纷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7出卖人应随设备提供“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零件图册”各三套,并提供必要的易损零配件。 
4.8投标人的投标项目要在经营(制造)许可的范围内,且已由国家公告颁发。 
4.9出卖人应随设备提供买受人当地质量监督局认可的“产品检定证书”,以便产品到货后即可投入使用,买受人只需一年后进行年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为一正二副,由投标人代表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按时派人参加,否则将取消该单位今后在我公司的投标资格。 
5.2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5日(标书邮寄截止时间)。 
5.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4投标单位请于2009年11月2日下午5时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我方已经收到招标邀请书的确认函,并请将投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标准配置、生产厂家;产品单价、数量、总金额(请注明是否含运费、安装调试培训费、税款等),交货期(请注明是日历天数或工作日);付款方式(请注明贵方是否同意我方要求,如果不同意请注明贵方的要求);联系人、联系方式(方便的话请提供固定电话以及联系人手机号码)等内容在确认函中填写清楚(价格可以是初步市场报价,在正式标书中填写终价格)。 
6、特殊说明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对于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反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6.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要真实、有效,任何虚假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3投标文件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对于因字迹、数据造成的投标文件错误,将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理解和采纳。 
7、投标、开标地点: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4号 
邮编:114001 
8、联系人: 
王爱斌 
电话:0412-5829458 
传真:0412-5829458 
电子信箱:wangaibin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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